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陶俊清  发布时间:2021-10-09   浏览次数:394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我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注:我校没有硕士和博士分配名额,因此硕士、博士不参与此次评审。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专)科生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审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新学工系统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2.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注明:申请表中“申请类别”不要勾选;

3.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日期是20211013日;学院网上审核截止日期是20211015日。

4.各学院完成网上审核。收齐学生申请表,于20211015日(周五)中午12点前交至学生处叶磊老师处。

5、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请见附件三。

6.联系人 叶磊,67874291

附件一: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xlsx

附件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xlsx

附件三: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docx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