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研究生三助月报报送规则的通知
发布人:于伟男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研究生三助系统迁移至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为进一步与学工系统兼容,并为同学填写月报提供充分时间,现调整月报填报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1、填报时间由每月15-20改为当月任意一天均可填写,在当月最后一天截止前保存并上报即视为提交成功。

2、填写制度改为“每月打卡制”,即需在月报信息栏一次性勾选当月工作周(可预勾选当月内的未来上岗周)。例如:某同学既可以在月底最后一天打卡,也可以在月初第一天打卡,打卡时勾选上岗周即可。


3、如遇工作周跨月情况,前一个月勾选填报后,次月默认跳过已勾选的工作周。例如,4月份填写月报时,最后一周为:429-55日,若4月勾选,则5月无法勾选该项,若4月未勾选,则5月可重新选择。


4、请同学在填写时如实填报勾选上岗情况,如在当月已填写月报的情况下因故辞职,请及时告知所在学院三助负责老师。若长时间未上岗或已辞职但仍继续申报津贴,一经反馈核实,则立即追回所发津贴并记入诚信档案

5、月报填报截止时间调整后,津贴发放时间相应调整为次月月初学院每月5日前将上月月报审核完毕。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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