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东华大学关于召开基层会议的审批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3-20   浏览次数: 832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校于2013年3月制定了《东华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办法中明确要求克服形式主义、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以会议落实会议,以会议代替工作和轻易调动基层相关人员开会等问题,特制定东华大学会议审批办法。

一、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

1、召开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出席的会议,需要党委书记、校长审批;

2、召开二级单位全体党总支书记出席的会议,需要党委书记审批;

3、召开二级单位全体院长出席的会议,需要校长审批;

4、召开二级单位全体副书记或分管副院长出席的会议,需要相关分管副书记或副校长审批。

二、加强会议规范,提高会议实效

1、召开上述四类会议,主办单位必须填写《会议安排申请表》(附件一),原则上必须有相关校领导出席,并在星期五中午以前(紧急会议除外)将申请表报党办,由党办统一列入学校的一周会议安排;

2、规范出席会议的参会领导和参会人员,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人员陪会;

3、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科学安排议程,压缩会议时间,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会议交流发言要按需从严安排,除设有多项议程的重大会议外,全校性会议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2014年1月6日

 

 

 

 

 

 

 

 

 

 

 

 

 

 

 

 

附件

会议安排申请表

时间

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名称(内容)

主办单位

 

 

 

 

 

注:1、列入学校一周会议安排的会议必须有校领导参加;

2、此表须在星期五中午以前送党办;

3、此表须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方有效。

申请部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部门领导签字:

相关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