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4-9)
作者: 发布时间: 2004-04-09 浏览次数: 1180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委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的要求,决定成立上海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一、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瞿钧

副组长:吴根发

成员:张伟令、周国明、余利惠、张持刚、丁晓东、江彦桥、杨国顺、惠民、孙晓先

二、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促进本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挥教育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其中包括:依照国家和上海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对本市教育系统的各项用语用字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结合教育工作业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教育教学机构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使语言文字工作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制定教育系统语言文字的规划和计划。

2、加强对机关内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日常管理。

3、组织、开展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4、推动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5、加强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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