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东华教[2014]15号)两个文件精神,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就推荐阶段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
二、切实保障考生权利
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三、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通过学校、学院的网站将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向学生公示公开。
四、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于2014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此前不得开展复试、录取等接收阶段的工作,不得进行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等约束学生选择权的工作。
五、加强规范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的,其结果一律无效。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还将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推免生推荐工作,成立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邱高
成员:吴良舒慧生任晓杰 张丹 唐智
秘书:姚卫新
日常工作联系方式:汪存发,67792068,wangcf@dhu.edu.cn,松江校区行政楼252。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8月15日 | 推荐阶段开始,制定2015届优秀本科生推免方案,开始征求学院意见。 |
9月12日 | 学校召开推免工作部署会,布置具体工作,公布推荐阶段各项文件。 |
9月13日 ~15日 | 1.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硕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人担任组长);将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会议论文及学科竞赛补充名单等递交到松江校区行政楼252。 2.各学院召开全体毕业生会议,将推免工作的精神传达给学生,同时须在学院内公布各专业或专业大类的推免名额、会议论文及学科竞赛补充名单等。 |
9月15日 ~16日 | 1.学生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审核原件与复印件。 |
9月17日 | 1.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免生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
2.在学院内公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二天。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9月19日
| 各学院在9月19日16:00前务必将推免生候选人书面名单和材料递交到松江校区行政楼252:
①《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历年学习成绩表》; ③ 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的《东华大学2015届推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发wangcf@dhu.edu.cn); |
9月22日 | 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
9月23日~9月24日 | 1.公示学校审定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2天;
2.教务处发给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推免生候选人《东华大学2015届推免生资格证明》; |
9月25日 | 推荐阶段结束 |
教务处
2014年9月12日
东华教〔2014〕15号-关于印发《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教务处通知2014年29号关于做好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表:1. 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 东华大学2015届推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东华大学信息学院201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doc
信息学院共有推免名额32人,经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名额(人)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自动化 | 9 |
通信工程 | 10 |
电子信息工程 | 3 |
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