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和遵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1-04-25浏览次数:1775

各位老师与同学: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在2021年5月1日施行。其中不少条款被人视为“史上最严”。比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头盔;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必须减速行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避让;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通过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非机动车让左转弯非机动车先行;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长时间多次鸣笛等等。

     预防和减少交通和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依法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各种非机动车违法都规定了具体的罚则,比如,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可以处五万元罚款,体现出治理的决心和力度。为了让广大师生了解《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并使条例能起到规范学校交通秩序的作用,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和松江交警支队将于2021年4月25日(周日)中午11:30~12:40在东华大学松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门口处举办《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届时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条例》相关咨询。

     维护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学习《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掌握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知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每一位师生的责任,希望广大师生届时积极参加宣传活动,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保卫处 学生处 教师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