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实效,引导和激励获奖受助学生砺志奋进,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东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东华学[2020]7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勤工助学团队(不超过3个)
评选要求: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在册(由资助中心统一制作工资),团队3人以上,有明确的组织构架,良好运行满一年;
2.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勤工助学的管理规定,成员表现得到用工方的充分认可;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示范作用。
(二)勤工助学团队优秀主管(不超过3人)
评选要求:
1.担任勤工助学团队管理岗位满一年;
2.工作认真,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带领的勤工助学团队获校“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4.评选学年内,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
(三)勤工助学标兵(不超过15人)
评选要求:
1.经常性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在岗位上得到较好评价;
2.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示范作用;
3.自立自强,诚实守信;
4.评选学年内,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学期。
二、评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11月19日24:00前,学生(包括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在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tudent.dhu.edu.cn/)==>“荣誉称号”栏提交申请。
2.11月25日16:00前,学院完成网上审核(按现配班审核)。
3.优秀勤工助学团队公开答辩(暂定):12月7日(周二)13:30(12:30抽签顺序并拷PPT)在松江校区第三会议室举行,每个团队不超过6分钟。
4.资助中心完成复核后,交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并确定获奖名单。学生及团队提交纸质申请表。
东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