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近期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 2013-08-19   浏览次数: 656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

 

近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近期工作提示》。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督导组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市委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现将近期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坚持一级带一级、压茬推进的要求,确保第一批各单位有序开展活动

市级机关原则上在8月上旬全部动员完毕,市属企事业单位原则上9月上旬前完成动员部署,正式开展活动。

二、切实抓好第一环节各项要求,做好第二环节的相应准备

1、继续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思想自觉。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反复研读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强化集体学习和专题讨论,要紧紧抓住党委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局级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2、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问题。针对有些单位找问题不够深入的问题,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尤其是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窗口服务单位,要进一步适当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既要查找班子问题,也要查找个人问题,更加聚焦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抓好处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3、把解决问题作为关键,进一步落实一把手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既是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又是查摆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对第一环节本部门本单位查摆出来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改、亲自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整改、逐项解决。

4、一开始就要注重建章立制,突出即知即改。坚持边学习、边查找问题、边建章立制,制定制度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明确责任和分工,根据轻重缓急和制度的成熟程度,有序推出改进作风的制度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各督导组要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工作座谈会和市委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个环节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加强对市委领导联系点的督导工作,确保联系点成为示范点。结合所督导单位实际情况,指导党委(党组)搞好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找准问题,督促被督导单位坚持即知即改,认真解决问题。

四、加强宣传,及时以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拍摸和总结工作,发挥好本市主流媒体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的宣传阵地作用。

五、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坚持一手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一手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当前的各项中心工作,摆布好时间和精力,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用群众的感受度来衡量活动成效。

六、重视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是全党的教育,在突出抓好处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同时,要调动机关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重点抓好党的群众路线学习的相关活动,发动党员帮助领导机关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