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简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学院、部门推荐。所在学院、部门按规定对申请者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多推荐3名申请人(并排序)。6月26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2017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学院盖章)、推荐人选的《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简表》每人1份以及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rcb@dhu.edu.cn。
3、评审环节。人才办定于6月27日(周二)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最终推荐人选经公示后由学校推荐上报。
4、网上申报。拟上报候选人登录(http://ljrc.12333sh.gov.cn/ljrc/)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附件材料。
联系人:陆未谷
邮 箱:rcb@dhu.edu.cn
电 话:67792043、18017905829
地 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29室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附件2、2017年上海市领军人才候选人选拔条件以及材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