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就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人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申报渠道和选拔认定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用人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选拔认定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五、申报要求

1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和进度,中央组织部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确定推荐名额青年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和部门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3各部门将申报书(一式2)附件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同时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