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26

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东方学者选拔范围和条件见附件1),即日起可在网上申报(http://df.shjwrc.gov.cn)。请各学院(部、中心)认真组织相关申报工作。

今年东方学者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各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能空项、漏项。

各学院(部、中心)于1217日(周二)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14份,证明材料1套)、2016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全部电子文档报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证明材料一般应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任职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工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明、获奖证明等。

联系人:陆未谷

电话:6779204318017905829

电子邮箱:rcb@dhu.edu.cn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29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

  

附件1: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请条件.docx

附件2:2016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