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东方学者选拔范围和条件见附件1),即日起可在网上申报(http://df.shjwrc.gov.cn)。请各学院(部、中心)认真组织相关申报工作。
今年东方学者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各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能空项、漏项。
各学院(部、中心)于12月17日(周二)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1式4份,证明材料1套)、《2016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全部电子文档报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证明材料一般应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任职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工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明、获奖证明等。
联系人:陆未谷
电话:67792043、18017905829
电子邮箱:rcb@dhu.edu.cn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29室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1: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请条件.docx
附件2:2016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