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2016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按照申报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个人向所在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简表》(见附件2)。
2、推荐。院(部、中心)按要求对申请者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多推荐2名申请人(排序)。6月15日(周三)前将《2016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1份(学院盖章)以及推荐人选的《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简表》每人1份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rcb@dhu.edu.cn。
3、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上报。推荐人选登录http://ljrc.12333sh.gov.cn/ljrc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附件材料(见附件4)。
联系人:陆未谷
邮 箱:rcb@dhu.edu.cn
电 话:67792043、18017905829
地 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29室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附件1、2016年上海市领军人才候选人选拔条件以及材料要求.docx
附件2、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简表.doc
附件3:2016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材料装订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