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受理的通知》(沪人社专〔2021〕18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1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申请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链接),填写《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校内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部门推荐。所在学院、部门按规定对申请者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多推荐1名申请人(在职在编的教师)和1名在职博士后。6月18日(周五)前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校内申请表》1份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rcb@dhu.edu.cn。
3、专家评审。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择优确定拟上报候选人。
4、网上申报。拟上报候选人登录“http://rcfzzj.rsj.sh.gov.cn/rcfzzj/website/shenbao/index.jsp”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附件材料。
联系人:陆未谷
邮 箱:rcb@dhu.edu.cn
电 话:67792043、18017905829
地 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29室
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校内申请表.doc
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受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