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上海市教委决定启动2012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申报工作。现我校面向海内外招聘特聘教授(东方学者),也望各学院积极推荐人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海外申请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当前述职务的其他相应职务。
3.本市非高校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内至少有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特聘教授聘期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讲座教授每年应在受聘高校工作不低于3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二、年龄要求
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特聘教授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讲座教授申请者一般应为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的,特聘教授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讲座教授申请者一般应为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回国时间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回本市高校工作的,回国时间一般应在2010年1月1日之后。本市非高校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申请者,2007年1月1日起,至少有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四、填报要求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
五、时间安排
2012年9月25日前各学院上报候选人简况表1份、申报书1份,电子版发至师资科信箱szk@dhu.edu.cn 。
9月28日前人事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10月10日前确定人选上网申报,网址http://df.shjwrc.gov.cn,并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1式4份,证明材料1套)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0月11日将申报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
六、相关文件可查阅附件。
联系人:孟繁玲
联系电话:67792347
邮箱:szk@dhu.edu.cn
附件1: 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