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学院)提出申请,各单位(学院)于6月26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2015年学院教师资格汇总表》、《2015年东华大学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方案》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名册》。
2.拍摄数码照片:申请人于 6月29日13:00—16:00在我校松江校区行政楼354室拍摄数码照片。
3.网上申请:申请人于9月1日—9月10日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进行网上申请。正式提交“教师资格网上信息登记表”后,打印网上发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格检查表》并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4.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新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申请人按照体检表上的预约时间去指定医院体检。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各单位(学院)成立本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于9月14日—10月16日自行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填写《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
6.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向各单位(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各单位(学院)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申请人递交材料内容(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副教授、教授、博士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
6.“三门专业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副教授、教授、博士免)
7.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副教授、教授、博士免)
8.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副教授、教授、博士免)
9.教学任务书
10.副教授及教授档案内的申报材料(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章)和证书复印件。
11.聘用合同复印件(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师资博士后提供师资工作协议)
12.公积金缴纳清单
东华大学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及申报学科见附件。
以上所需填写表格及样张请到人事处网站主页文档下载------->教师资格认定(http://web.dhu.edu.cn/rschu/jszgrd/list.htm)里面下载!
联系人:刁婧、于耀东、孟繁玲
联系电话:6779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