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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立法教书育人就是生活的全部
——记“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高铭暄

发布者:黄铭心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1281

      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我们以最高规格褒奖英雄模范,就是要弘扬他们身上展现的忠诚、执着、朴实的鲜明品格。”忠诚、执着、朴实正是高铭暄教授为国为民、坚守育人初心的写照。

     忠诚:对党和人民事业矢志不渝

  “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教育了我、支持了我、帮助了我,使我由一名不谙世事的青年学生逐步进入法学殿堂,成为一名法学教师。党和国家肯定了我的业绩,授予我最高荣誉称号。党和国家对我的恩情比山高、比海深,我永远铭记在心。”获得“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高铭暄教授道出心声。

  受父亲职业影响,高铭暄在少年时期就对法学产生了很大兴趣,从此矢志以法学为终身志业。1951年,在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求学之后,高铭暄选择到中国人民大学继续研究生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直至年近九旬才光荣退休。

  70年来,高铭暄对党和人民事业矢志不渝,他全程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成为第一位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主编的刑法学教材先后有7种,个人专著有8种,其他主编或者参编的著作有100多种,发表的专业论文有300多篇。

  “我要把自己的余生,持续地奉献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绝不辜负党和国家对我的恩情和期望。”高铭暄表示。

    执着:投身于新中国的法治建设

  刑法立法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从血气方刚、风华正茂的青年,到白发苍苍、耄耋之年的资深刑法教授,高铭暄积极热情地投身于国家的刑法创制活动之中。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组建班子,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那时起,高铭暄开始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从草案第1稿到第38稿,他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学识、热情、心血和汗水,是唯一一位自始至终亲历刑法典创制的学者。

  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版的首部法学专著即为高铭暄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数十年来,高铭暄以促进刑法改革与完善为己任,极力倡导开展刑法修改研究工作。由此,他也逐步形成了刑法研究思想体系,推动着我国刑法学科的建构、拓展和繁荣,为新中国法治的建立、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年逾九旬,高铭暄仍然关注着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并继续为我国刑事法治事业的发展和完善献计献策。他的成就赢得了国内外学界的认可。

    朴实:教书育人显大师风范

  作为新中国第一代法学家的杰出代表,高铭暄不仅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杰出贡献,也为我国法学界培育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无论社会活动如何繁忙,我都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我认为教学是老师的神圣职责。”自195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院)任教以来,研究立法、教书育人即是高铭暄生活的全部。作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的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

  高铭暄曾针对博士研究生提出了一整套教育思想,总结出了“三严”“四能”“五结合”的博士生培养模式:“三严”是指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四能”是指培养学生的读书能力、翻译能力、研究能力、写作能力;“五结合”即要求学生做到学习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掌握与重点深入相结合、研究中国与借鉴外国相结合、个人钻研与集体讨论相结合。

  此外,高铭暄还创造性地提出综述教学法,在教学中指定某些问题让学生在全面收集中外资料的基础上加以分析研究,并作出文献综述、提出自己的见解。如今,这种方法已得到推广并应用于刑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界的研究生教育。(《中国高等教育》记者 唐景莉 王弘扬 通讯员 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