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考核条例(暂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开题报告考核、年度考核和出站工作总结三个环节。
一、对开题报告的考核
1.1博士后进站二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加以阐述,包括科研课题背景及其研究意义、基本的技术思路、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其可行性、创新点和预期成果等。
1.2经专家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做,届时仍不符合要求的,则予以退站处理。
二、年度考核及奖励
由学院、流动站及人事处组织在每年12月份进行年度考核。
2.1年度考核评审参考标准
年度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合格:
进站后工作努力,达到开题报告中工作计划中的相应要求。
不合格:
由于主观原因迟迟不能进入课题,课题进展慢,本人不努力,未达到开题报告中工作计划要求。
2.2参加年度考核的博士后,应填写《东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年度考核表》,并附上相关的材料,如论文复印件等。考核时如论文没有正式刊登出来,可以交稿件的录用通知(注明编辑部通信地址、电话)。论文只计博士后为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为第二作者;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须为东华大学。承担的项目依托单位为东华大学。
2.3年度考核为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6个月以后再进行一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将给予退站处理。
博士后期满滞留在站的人员,不再发放考核奖励津贴。
2.4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出站考核及奖励
3.1出站条件
①博士后在站期间,须要正式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SCI论文。申请并授权1项发明专利可抵一篇SCI论文,发明人计前4名。论文只计博士后为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为第二作者;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须为东华大学;发明专利申请人须为东华大学。
②主持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博士后基金等1项;或参加合作导师负责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三)。承担的项目依托单位为东华大学。
③在站期间,必须参加合作导师的科研项目。
3.2考核等级评审参考标准
出站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优秀(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优秀):主持申请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且在SCI期刊上发表一区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二区学术论文4篇以上(可类比)。
论文只计博士后为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为第二作者;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须为东华大学。承担的项目依托单位为东华大学。
②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为合格):达到我校博士后出站的条件。
③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不合格):未达到博士后出站条件或未能完成博士后工作计划;思政、师德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3.3出站考核
①出站前,博士后应完成工作协议书所拟定的科研计划,并对自己在站期间的工作做一全面总结。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填写《东华大学博士后成果清单》。聘请校内外至少三位同行专家(一位校外,两位校内)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及其成果或发表的论文进行评议,写出评审意见。
②邀请校内外5-7名专家参加出站工作考评会。考评专家应包括所在流动站博士后工作指导小组成员。主要考核运用本学科、本专业基础知识进行研究的能力,对相邻学科知识的交叉运用能力;在学科前沿选题、制订可行性研究方案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运用实验技术解决研究中的理论和技术问题的能力及运用外语的能力等。考评决议填入《东华大学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评决议》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
4.出站考核奖励
①考核优秀或合格者可办理出站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做退站处理。出站考核优秀者,如果学院当年有应届博士进人计划指标的,并且符合学院进人方向的,经学院推荐,可以优先进入招聘程序。
②博士后应在通过出站考核后一个月内到人事处办理完离校手续。逾期未办完者,学校不发出站考核奖励。
③本条例未尽事宜按《东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东华人【2019】13号)执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