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开展我校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网报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二)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电子版材料:
1. 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个人证件照。
2.《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3.《身份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博士免)。
5. 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
6. 2020年公积金缴纳清单。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0年9月25日-10月31日(不含双休日)。注意时间节点,逾期无补检服务。
(二)体检指定医院
仁济医院、瑞金医院。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博士免)
各学院(部、中心)自行组织专家对非博士学位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2020年10月20日之前,各部门组织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提交测试方案和测试专家名册时间
2020年9月30日之前,各学院(部、中心)和学生处提交附件2:《2020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和附件3:《2020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名册》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递交纸质材料
(一)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2020年10月20日之前,学院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二)纸质材料清单
1.《2020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表》,见附件4。
2.个人证件照。在照片背面标注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3.《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4.《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 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教案设计(A4纸,博士免),见附件5。
9.《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原件(A4纸,博士免),见附件6。
10.申请人在校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书,见附件7。
11.聘用合同复印件。
12.2020年公积金缴纳清单。
13.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根据数据核验结果后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其他
1.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
2.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申请环节的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1:《2020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操作细则》,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联系人:刁老师、于老师、孟老师
电 话:67792346
邮 箱:szk@dhu.edu.cn
地 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57室
附件1:2020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操作细则.docx
附件4:2020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xlsx
人事处师资科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