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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推荐姜晓璐老师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发布者:于耀东发布时间:2021-07-06浏览次数:2166

根据《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0]218号)、《关于开展上海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财会〔2021〕92号)及《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东华人[2020]18号)等文件要求,所在部门审计处高级职称评聘小组及学校审核,姜晓璐老师符合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要求。经所在部门推荐,学校同意推荐姜晓璐老师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76日至2021712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人事处。

联系人:于老师、刁老师

联系电话:67792346

邮箱地址:szk@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