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只适用申请大学、大专、高职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将于11月20日(星期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本次考试报名全程网上操作。考生输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考生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首次报名需注册)进入报名通道→确认遵守考试报名承诺书→填写资料并上传照片(报名照和身份证照片)→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2、网上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28日16:00。
3、信息审核时间:9月14日—9月29日15:00。
4、网上缴费时间:9月14日—9月30日15:00。
5、完成付费的考生,请于11月11日—11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日期和地点:2022年11月20日(星期日),具体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内容具体安排见下表:
课程 | 11月20日(星期日) |
心理学概论 | 08:30---10:30 |
高等教育学概论 | 12:00---14:00 |
高等教育方法概论 | 15:00---17:00 |
4、考试成绩查询:11月30日10:00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合格证书领取:自2019年起,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的考试合格成绩直接上传至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申请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不需额外递交纸质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仍需要纸质证书的考生请预约领取,联系电话021-62523048。
三、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除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满足体检标准等,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
2、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聘任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3、填报信息须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身份证号码错误为无效报名,考生信息的修改均以身份证号码为依据。
4、考生应按需报考,避免浪费考试资源。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5、报名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软件仅限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
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6、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备注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审核。
7、具体考试地点根据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四、考场纪律特别提示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五、考前疫情防控排查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本市防控新冠疫情工作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宣传、公布考试防疫要求,请考生予以关注并遵照执行。考前防疫要求将根据本市防控新冠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s://shehr.shec.edu.cn/)了解相关信息,做好应对准备。
六、收费标准
考试费:40元/单科
报名费:10元/次
七、咨询联系方式
1.网上咨询: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s://shehr.shec.edu.cn/)服务大厅→在线咨询→业务咨询→网上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电话咨询:021-62523048(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