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流动站及有关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附件1)精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第73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此次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2023年拟资助约400人,资助标准为 18万元。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2023年拟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18 万元、社会科学 15 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1. 第 73批面上资助。申请人于 2023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3批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科研成果材料。
(1)科研成果材料要求。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 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个人信息填写要求。“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 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人于 2023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按要求提供身份材料,填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后扫描上传。
(1)科研成果材料要求。与第73批面上资助项目填写要求相同。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
3.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人于 2023 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提交科研成果材料,科研成果填报与第73批面上资助要求相同。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初审
博士后合作导师于2023年3月18日前对博士后的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三)学校审查并报送
申请人根据合作导师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申请书在线上传提交。2023年3月25日后,学校审查并报送。
三、相关要求
(一)2023年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条件中明确申请人应无科研失信行为。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企业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企业提交申请。
(二)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和拟进站博士研究生积极申报。
(三)为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中的“评审指标”,并积极与合作导师沟通,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四)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要求,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在站博士后人数的二十分之一,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021-67792346
联系人:于老师、刁老师
东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