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挂靠人事处,主要职能:
1、负责人才派遣相关政策、规定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派遣及历史遗留的人事代理类员工的预算、日常管理、用工指导以及服务协调,以及月工资、四金、管理费的制作及收缴以及缴税统计工作;
3、配合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待岗、转岗、分流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协调工作;
4、负责协调各用工部门和派遣公司的各项业务联络,与派遣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做好派遣人员新人报到、合同续签、退工、定职、考核等劳动、劳务关系管理工作;
5、负责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缴费上岗、校内外聘用、长病假以及待岗等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合同制定及工资结算等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人才交流中心相关信访接待、释疑、诉讼工作,对可能产生的用工纠纷进行早发现、早干预;
7、承担困难待岗人员的慰问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