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服务;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制定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开具各类人事证明;部门日常事务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教职工招聘;组织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申报;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进校后的相关管理工作;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其他相关工作。
4、组织实施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教职工考核和奖惩管理;受理进校审核、报到;户口、居住证;合同管理;管理校内调动、离校等;落实专家服务工作;派遣类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事信息系统建设;把育人功能发挥逐步纳入各管理岗位考核评价范围;对违反学校纪律的教职工进行查处;其他相关工作。
5、拟订和负责实施学校人事分配相关政策;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管理等;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6、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和管理;组织实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含即评即聘);博士后管理与服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等;组织实施教职工职业发展与业务提升的培训、进修、访学等;开展骨干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培训;其他相关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