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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申报通知

发布者:安晴晴发布时间:2025-07-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东华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东华人〔20246号),现将202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原则上推荐进校满两年,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且来校后未享受过公派出国的教师。

3.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

4.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必须有依托的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项目或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6.申请时须有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优先支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全额资助项目未录取且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要求的教师。

二、报送申请材料

(一)93日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 《东华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过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全额资助项目的人员无需提交);

2.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科研项目由科研院盖章,教改项目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和电子版;

3. 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申请材料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00

1)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外方合作者简历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二)95日前,学院严格按照《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和《东华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东华人〔20246号)的要求,审核申请人条件,将拟推荐人员的以下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1. 《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纸质版(下载地址:https://web.dhu.edu.cn/rschu/xzzq/list.htm);

2. 《东华大学公派出国部门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3. 《东华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包含学院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

4.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5. 拟推荐人员的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版。

三、学校评审

人事处复审申请人条件,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下达的名额,组织专家会议评审,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四、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920-25日,通过公示的拟推荐人员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受理机构请选择“东华大学”(所有申请者均需用身份证重新注册登录)。拟推荐人员网上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收齐后于926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五、上报名单和公函

930日前,人事处将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和学校公函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98

 

联系人:安老师、于老师

 话:67792346

 箱:szk@dhu.edu.cn

 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57

 

人事处

202572

附件1-东华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doc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东华大学公派出国部门汇总表.xls

附件4-东华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