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和上海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要求,巩固达标成果,聚焦依法管理,深化体制建设,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巩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本市社会语言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继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建设与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和谐语言生活。 二、工作思路 围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按照《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为重点,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规范标准为基础,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社会用字监测执法为抓手,着力做好中国语言普查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学生语言文字水平测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进一步对社会语言生活进行有效监控和积极引导,推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统筹规划,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1.召开年度市语委全委会,总结2007年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统筹部署2008年市语委工作。 2.组织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上海市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对本市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研究、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健全体制,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力度。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动《上海市公共场所社会用字监测与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的落实;加强对《关于结合店招店牌三年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本市店招店牌用字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的落实情况的检查。联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开展社会用字集中执法活动。 4.进一步完善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日常监测制度。召开区县监测工作现场会;对各区县2007年集中监测的80条主要商业街的招牌、设施用字整改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评选“语言文字规范化合格街区”,逐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区”创建评定工作;通过各区县再集中监测80条商业街(区),为迎世博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组织专家对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的媒体语言文字应用进行监听、监看和情况分析。 5.进一步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对普陀、崇明、虹口、闵行、青浦、奉贤等区县以及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二工大、应用技术学院、戏剧学院等高校迎评工作的指导;组织条件成熟区县和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启动第二批区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创新、改进对行业系统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组织方式,稳步推进公共服务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 (三)着力推进,拓展培训测试领域 6.积极、稳步地推进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通过建立公示、奖惩等制度,推动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将学生测试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和相关课程要求。免除大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测试费,逐步实现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全员参加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年内分步做好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继续在有关高校中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 7.加强对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推进本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公务员、教师、大学生以及卫生系统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结合执法检查、行业系统评估等工作,推动金融、旅游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测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指导、督促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加强对全市测试工作的统筹协调。 8.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要求,继续做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与推进工作。 (四)统筹协调,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9.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国语言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落实普查调查点,对普查所需的人、财、物予以保障;设立本市语言普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探讨建立普查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 10.组建与培训调查员队伍。组建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并结合普查要求加强专业化培训。依托本市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语言普查试点工作提供专业与学术支撑。 11.分步实施试点调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开展“中国语言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语言普查目标、内容、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选择相关区县与部门逐步推进试点调查工作。 (五)广泛宣传,增强社会规范意识 12.精心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合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的实际,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内容和组织形式。 13.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依托上海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总社、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和《当代学生》杂志社,通过各区县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2008“我爱祖国语言美”——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联合市教委教研室,组织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 (六)加强培训,提高市民语言素质 14.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纳入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实施之中,切实加强语言类课程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开展《少儿口语交际》拓展型课程教学,会同市教委教研室,组织开展教学观摩评比活动;依托远程教育集团建设多媒体优秀教案、课件资源库,为提高口语教学质量提供服务。 15.深入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语言文字培训。协同市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市民“迎世博,学双语”普通话和英语会话培训与考核工作,做好本市各考核点师资普通话的培训工作,编撰供世博志愿者学习与培训使用的《市民“迎世博,学双语”高级读本》。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逐步将语言文字工作向本市农村地区拓展,指导、督促区县语委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郊区推普员培训班,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和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培训。 16.引导、支持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工作,鼓励、支持有关机构开展市民朗诵艺术培训,实施“朗诵水平等级考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七)加强研究,建设和谐语言生活 17.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组织统筹。召开语言文字科研工作会议;颁布《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十一五”课题项目指南》。 18.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本市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规范化情况分析研究”、“本市旅游景点中文名称英译基本规则”等课题研究。 19.加强对各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做好2008年语言文字课题项目的招标和评审工作,以及《上海方言保护性调查》《上海语言文字工作史研究》等课题的结题工作。 (八)加强建设,提高机构队伍素质 20.加强区县语委办事机构建设。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继续对有关区县政府和语委贯彻《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研究制定《上海市加强区县语委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 21.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区县语委干部、高校语委干部和委办局联络员培训班,加强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汉字表》等规范标准的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2.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设、完善专家资源库;分别组织区县和高校评估专家开展工作研讨,解析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评估标准,增进专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了解,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质量。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