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市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东华大学选拔赛的通知(2007-5-28)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05-28 浏览次数: 237

一、活动名称

上海市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东华大学选拔赛

 

二、活动意义与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本市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全面提高市民语言文字能力素质,使上海以良好的语言服务环境迎接2010年世博会召开,市语委决定举办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比赛,由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承办。为配合此项活动,东华大学特举办“上海市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东华大学选拔赛”。

 

三、大赛主题和口号

    题:实现畅通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宣传口号:魅力普通话,时尚新上海

 

四、主办单位

东华大学教务处

 

五、承办单位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六、大赛时间

200765 1330

 

七、大赛地点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1221

 

八、大赛内容

(一)前期准备

1、宣传工作

1 海报            529

2 横幅            529

3 邀请函          525

2、比赛准备

(1)       5272000之前通知所有参赛选手比赛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评分标准,确定最终参加比赛人数;

(2)       651230工作人员到1221报到并进行准备工作(须于1300以前完成);

(3)       651310所有参赛选手到1221报到,确认比赛流程(须于1320以前完成);

(4)       651325评委、嘉宾入场。

(二)参赛形式与规则

1、形式与内容

1)自选篇目朗诵:题材、体裁不限,限时3分钟,不配乐;

2)指定篇目朗诵:现场抽签决定,限时一分钟,出题范围为《比赛材料》。

2、评分标准

根据普通话朗诵、演绎技巧、总体效果三方面对指定和自选篇目进行评分,总分200

1)朗诵:占50%;要求普通话语音标准、规范,语调正确。

2)演绎技巧:占40%;要求掌握一定朗诵技巧;神态、表情、体态等得当。

3)总体效果:占10%;分“好,10分”,“较好,7分”,“一般,4分”三档评分。

 

 

附:上海市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东华大学选拔赛评分表

 

   

 

   

 

出生年月

 

   

大学生组

家庭住址

 

   

 

住所所属区县

 

住所电话

 

单位

(学校)

名称

 

   

 

地址

 

单位(学校)所属区县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得分情况

篇目名或序号

普通话

50

演绎技巧

40

总体效果

10

总分

自选(100分)

 

 

 

 

 

指定(100分)

 

 

 

 

 

最后得分(总分200分)

 

 

(三)比赛流程

1、参赛:共有35名参赛选手,按网络报名号顺序依次上场参赛,比赛成绩按总分记。

(1)       自选篇目朗诵:每位选手上场后,即进行不配乐朗诵,时间为3分钟,题材、体裁不限。

(2)       指定篇目朗诵:选手进行完“自选篇目朗诵”项目后,即进行该项目。

  选手将抽取40套备选朗诵题中的一套;

  在主持人示意开始时选手即进行朗诵;

  选手须在1分钟内完成指定篇目的朗诵。

3.成绩评定:按每名选手的总分排名,排名前4者胜出,参加上海市初赛。

4.奖项:学校按比赛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余参与者给予参赛奖。

 

 

 

东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

200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