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上海市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东华大学选拔赛
二、活动意义与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本市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全面提高市民语言文字能力素质,使上海以良好的语言服务环境迎接2010年世博会召开,市语委决定举办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比赛,由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承办。为配合此项活动,东华大学特举办“上海市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东华大学选拔赛”。
三、大赛主题和口号
主 题:实现畅通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宣传口号:魅力普通话,时尚新上海
四、主办单位
东华大学教务处
五、承办单位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六、大赛时间
2007年6月5日 13:30
七、大赛地点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1221
八、大赛内容
(一)前期准备
1、宣传工作
(1) 海报 5月29日
(2) 横幅 5月29日
(3) 邀请函 5月25日
2、比赛准备
(1) 5月27日20:00之前通知所有参赛选手比赛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评分标准,确定最终参加比赛人数;
(2) 6月5日12:30工作人员到1221报到并进行准备工作(须于13:00以前完成);
(3) 6月5日13:10所有参赛选手到1221报到,确认比赛流程(须于13:20以前完成);
(4) 6月5日13:25评委、嘉宾入场。
(二)参赛形式与规则
1、形式与内容
(1)自选篇目朗诵:题材、体裁不限,限时3分钟,不配乐;
(2)指定篇目朗诵:现场抽签决定,限时一分钟,出题范围为《比赛材料》。
2、评分标准
根据普通话朗诵、演绎技巧、总体效果三方面对指定和自选篇目进行评分,总分200分
(1)朗诵:占50%;要求普通话语音标准、规范,语调正确。
(2)演绎技巧:占40%;要求掌握一定朗诵技巧;神态、表情、体态等得当。
(3)总体效果:占10%;分“好,10分”,“较好,7分”,“一般,4分”三档评分。
附:上海市2007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比赛东华大学选拔赛评分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组 别 | 大学生组 |
家庭住址 | | 邮 编 | |
住所所属区县 | | 住所电话 | |
单位 (学校) | 名称 | | 邮 编 | |
地址 | |
单位(学校)所属区县 | | 单位电话 | |
★手机号码 | |
得分情况 | 篇目名或序号 | 普通话 50% | 演绎技巧 40% | 总体效果 10% | 总分 |
自选(100分) | | | | | |
指定(100分) | | | | | |
最后得分(总分200分) | |
(三)比赛流程
1、参赛:共有35名参赛选手,按网络报名号顺序依次上场参赛,比赛成绩按总分记。
(1) 自选篇目朗诵:每位选手上场后,即进行不配乐朗诵,时间为3分钟,题材、体裁不限。
(2) 指定篇目朗诵:选手进行完“自选篇目朗诵”项目后,即进行该项目。
① 选手将抽取40套备选朗诵题中的一套;
② 在主持人示意开始时选手即进行朗诵;
③ 选手须在1分钟内完成指定篇目的朗诵。
3.成绩评定:按每名选手的总分排名,排名前4者胜出,参加上海市初赛。
4.奖项:学校按比赛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余参与者给予参赛奖。
东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