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是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协调、督查作用,是学校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系的窗口,具体承担着公文审核把关、督查督办、信息调研、政务值班等职能。现有工作人员四名。
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如下:
一、组织和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种工作与学习会议和各项重要活动。
二、党委工作报告、党委常委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和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起草和印发工作。
三、信息工作。收集、汇总和处理学校各类信息,撰写简报和信息情况,并及时将有关重要信息情况向教育部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综合处、上海市教育党委办公室、上海市教委办公室等上报。
四、围绕党委学校中心工作,根据党委要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为党委提供决策依据与意见。
五、督查工作。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党委常委会的议决或党委领导要求,全面准确了解和反映情况,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校党政领导汇报督查的情况。
六、校内各部门报送党委的请示、报告、汇报材料的送阅、催办工作。
七、承办上级领导部门来文和兄弟单位来函的处理。
八、机要文件、内部文件和资料的收发、送阅、保管、使用、清退、销毁工作。
九、与上级党委的机要通讯工作。
十、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十一、 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十二、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党委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十三、 协助校党政领导,协调处理影响学校稳定的问题。
十四、 协调党委各部门跨部门工作。
十五、 党委和党办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工作;党委系统印章的管理工作。
十六、 上级党委来校检查工作和兄弟院校单位领导来校交流的接待工作。
十七、 党委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以及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