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
1.落实党和国家、教育部、上海市等上级部门关于师德建设的有关规定。
2.审议教师师德违规行为的认定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
3.审议解除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申请,作出解除处理决定。
4.审议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的复核申请,作出复核决定。
5.研究健全学校师德违规通报和警示教育机制,完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师德处理的衔接。
6.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间教师违规线索信息共享,讨论形成学校向主管部门报送的师德违规处理情况材料。
7.审议决定其他须由师德建设委员会集体研究的事项。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牵头履行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师思想政治科,部门主要职能:
1、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教育、宣传、考核、奖励、监督、惩戒);
2、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指导教职工培训工作;
4、研究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发展、管理的重要政策;
5、协调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
6、承担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行政楼354
联系电话:67792679
E-mail:sdsf@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