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函2010年22号 签发:吴良
关于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创建工作自评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处:
根据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开展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2010年11月前将完成市级示范校的评定工作。按照学校创建工作安排,现开展学校自评工作。请各学院、各有关部处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附件1自评内容列表和支撑材料列表供参考)。学院填写学院自评表(附件2),相关部处填写部处自评表中本部门相关栏目(附件3)。各相关部处还请根据支撑材料列表中所列递交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部处联络员于6月30日前将自评表和支撑材料交校语委秘书处(行政楼248),联系电话67792063,联系人牛莉莉,llniu@dhu.edu.cn。
附件1:东华大学创建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评内容及支撑材料列表;
附件2:东华大学创建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学院自评表;
附件3:东华大学创建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部处自评表。
20106219061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