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主要工作职责:建立一支结构优化、素质良好、富于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人事管理与服务;全校人员经费分配管理等。


    处长:负责全处工作,分管人才引进、人事档案。

    副处长:负责岗位聘用及合同管理、人员调配、非教师岗位培训;负责劳资工作、经费计划管理、人员奖惩等。

    副处长:师资培养与管理政策的办法和细则的制订;教师准入、引进工作;教师培养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师奖励的推荐、评选;博士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的建站申报、评估。

    行政秘书:负责人事处日常事务及各方联络协调、人事相关信息统计、协助全校人事工作会议、人事处及师资队伍建设年度预算及经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