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对师资数量、结构、梯队等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全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实施落实博士化工程;公派出国人员管理;博士后管理;办理高级专家的延聘手续;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落实教师讲课资格制度,适时开展学科交叉、讲课竞赛活动;人事处网站及校园网教授名录更新维护;上海市教师教育网我校教师信息管理及专家库维护。(行政楼357室,电话:021-67792346,邮箱:szk@dhu.edu.cn)

师资科的主要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师培养培训公派出国
顾问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及管理人才计划申报博士后工作
师资格认校内专家延聘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3、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4、论著成果鉴定(校内、校外)

  5、指导各学院进行任职条件考核,并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6、组织、协助各院学术委员会、各学科组、校学术委员会、各聘任工作组等会议会务工作

  7、所有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

  8、发文通知各部门聘任结果

  9、建立受聘人员数据库



二、教师培养培训

  1、制定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培养、培训工作

  (1)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培养

  (2)派出培养

  (3)学历培养

  (4)单科进修

  (5)骨干教师培训

  (6)教师资格课程培训

  (7)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培训

  (8)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9)普通话培训

  3、签约及经费管理



三、公派出国

  1、 国家公派

  (1)组织PETS5考试辅导班

  (2)向国家公派留学基金申请派出项目

  (3)签订出国协议

  (4)派出后的联络

  (5)办理留学人员回国的相关手续

  (6)办理有关人员延期回国的事宜

  2、单位公派

  (1)制订年度派出计划

  (2)学校确定资助额度

  (3)签约派出

  (4)办理出国、回国有关手续



四、顾问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及管理

  1、 顾问教授

  (1)学院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推荐人选并填写申请表

  (2)人事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3)举行聘任仪式,发放聘书、校徽

  (4)聘期内网上公示

  2、兼职教授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五、人才计划申报



六、博士后工作

        按国家计划和学校自筹两种类别招收在我校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

  1、申请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2、对申请进站人员进行考核,准备进站材料

  3、向市人事局博管办报批

  4、办理进站手续及签约

  5、在站期间日常管理

  6、组织申报国家和上海市博士后科研基金

  7、组织出站考评会

  8、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


七、教师资格认定

  1、受理时间:每年4月、10月两次

  2、受理对象:我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或拟聘的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3、认定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综合条件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5)人事处师资科将有关材料汇总后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4、辅助工作

  (1)定期安排申报人员参加教委组织的《高等教育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高等心理学概论》等教育类课程补修工作

  (2)同校教务处联合组织申报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八、校内专家延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