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短期出访港澳台地区申办程序指南

发布时间:2012-03-15浏览次数:1624

1、填写《东华大学出境任务申请表》。教职员工填写J031表;研究生填写M042表;本科生填写B041表。

2、填写《东华大学公派出境人员经费使用申请表》(F052表)。

3、将填写完整并经过相关部门签批的《东华大学出境任务申请表》及附件、《东华大学公派出境人员经费使用申请表》交东华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由东华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分管校长签批。

5、由东华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填写相关任务申请表后报送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6、由东华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持任务批件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办港澳通行证或由申请人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办赴台通行证。

研究生和本科生自行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领通行证。

7、申请人填写前往地区的签注申请表并在通行证上亲笔签名。

8、由东华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申请人的申请签注材料送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签注。赴台申请人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办签注。

研究生和本科生自行将申请签注材料送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办签注。

9、取得赴港澳签注后由东华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交至申请人。

研究生和本科生自行从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取得签注。

10、申请人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协助按国家规定向财务处申领外汇。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各类申请表时务请填写端正、详细、准确、真实。

2、3-7项的办理时间约为7至10个工作日。

3、申请人应该在出访任务完成后两周内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递交一份出访小结、交还因公通行证)并结算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