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精神,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优秀的候选人,并于10月22日前将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候选人名单(每个学院限报2名,须排序)、学院推荐意见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各一份(并提交电子文件发至:szk@dhu.edu.cn)交人事处师资科, 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本计划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有关本计划的文件及电子表格可在网站http://www.dost.moe.edu.cn/的下载中心下载。

 

           人事处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个人填写)

3、《东华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简况》(部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