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简介博士后招聘计划

江苏省吴江市简介

      吴江区位独特,吴江地处长三角苏浙沪两省一市交汇处,东临上海,南连杭州,西濒太湖,北依苏州,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交通网络纵横交错,苏嘉杭高速公路和沪苏浙高速公路,318国道和227省道,京杭大运河和太浦河,十字交叉穿境而过。吴江距苏州市中心仅为16公里,到上海虹桥机场仅需1小时车程,90分钟可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吴江历史悠久,公元909年吴江建县,1992年撤县设市,是享誉全国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是吴歌的发源地之一。悠长久远的历史和勤勉诚信的民风,孕育了包括爱国诗人柳亚子、社会学家费孝通等一大批社会英才,现有吴江籍两院院士9位。吴江全境无山可观山,六分地四分水,是江南水乡的典型代表。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十大魅力名镇之一的同里古镇,以其“小桥、流水、人家”的特色和风貌而被誉为“东方小威尼斯”,每年吸引1000多万海内外游客。

      吴江经济繁荣,2010年,吴江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工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90.28亿元。高度的产业集聚,使吴江赢得了“丝绸之府”、“电子之城”、“光电缆之都” 和“装备制造业基地”等美誉。吴江成为国际国内资本投入的高密度、投资产出的高回报和经济发展的高增长地区之一,综合实力雄居全国百强县(市)最前列。雄厚的产业发展基础,优越的人文自然环境,为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吴江环境优美,近年来,吴江大力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城乡绿化、道路亮化等重点工作,深化污染专项整治,大面积推进植树造林,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建设验收,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江苏省人居环境奖得到省考核组高度评价。充分把握国家东太湖综合整治、上海虹桥商务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启动滨湖新城控规、湖泊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吴江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等多项国家级称号,2009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

      吴江,一座来了不想走的城市。在博大的吴越文化和现代生态文明滋养下,正以开放真诚的姿态、和谐创业的环境,笑迎四海才子,八方宾朋“乐居吴江”!

 

      联系方式: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江苏省吴江市笠泽路266号

      邮 编:215200

      联系电话:0512-63485131

      电子邮箱:178234073@qq.com

  吴江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一、博士后项目资助

     根据吴政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对于新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给予一定的管理经费。主要资助研究项目(或课题)有关的添置科研仪器、设施。经专家审查、认证后确定的研究项目,当年开题一只科研项目的,给予3万元的项目资助;当年开题二只科研项目的,第二只科研项目给予6万元的项目资助;当年开题三只以上科研项目的,给予每只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发放与项目的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合格的,由人社局向工作站一次性发放。

二、博士后人员资助

     根据吴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对新进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后,设站单位凭博士后进站审批表、协议书、开题报告书和中期考核合格表等材料分别向市人社局申请,经审核后,分2次给予总额6万元生活补贴。

三、其他

     1、博士后人员进站报到后,凭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或省、市人社部门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可落户吴江市常住户口,免缴城市增容费。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未成年子女由外地转入,需进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的,可在市教育局协调下,择校入学或入园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2、对于到国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经批准进入我市工作站的留学人员,可以享受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有关引进留学人员规定中的优惠政策。

     3、鼓励工作站实施对在站博士后的奖励。设站单位对在站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做出实际贡献的博士后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对博士后带科技成果和项目进站的,可在工作站与进站博士后人员签定的协议书中,参照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规定明确奖励条款。

     4、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可优先向市科技等主管部门申请列入有关市级科研、技改攻关、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的立项,鼓励工作站和博士后人员参与本市重点科研项目招标,承接本市的重大科研开发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市人社局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5、支持工作站与本行业内其它未设站单位开展科研、技术合作。未设站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提出研究开发课题项目,经有关专家审查、认证后,由人社局委托有工作站单位代为招聘博士后人员进行研究。所需经费及项目成果归属等事宜,双方应在事前协商并以协议、合同形式加以司法公证。博士后人员在未设站单位进行项目研究,享受本办法有关优惠政策。

     6、博士后人员在站取得的科研成果,可参加国家、省、市的有关科技奖项评选;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人员,可参加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拔尖人才、科技功臣和学科带头人等奖项的评选。市人社局及有关部门、所在工作站单位应积极推荐。

     7、鼓励和吸引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在吴江创业、就业。鼓励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到吴江科技创业园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携带高新技术成果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博士后人员,优先给予扶持基金、申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等扶持。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博士后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企业,扶持博士后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上市。愿意留在工作站设站企业或本市工作的,符合《关于实施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的若干意见》(吴发[2010]28号)相关条件的给予享受优惠政策。市有关部门视其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作为优秀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选拔。

     附件:吴江简介及博士后招收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