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及相关博士: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3年度拟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教育部“985”高校、“211”高校、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校级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决议证明),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5.我校毕业博士申请,入选派出前需要办理进站手续,以我校博士后人员身份赴港。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请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1.博士后可按照“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向博士后流动站递交申报材料。其他申请人可按照“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向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57室)递交申报材料。
2.《“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3.流动站、学院需提供(1)《“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位申请人一份。 (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每个单位一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szk@dhu.edu.cn。
4.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3月18日前,过期不再受理。学校将择优推荐。
5.申报书、推荐表、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各流动站及人事处师资科联系方式
1.纺织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67792717
2.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67792862
3.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67792312
4.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67792536
5.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联系人:单老师,电话:67792439
6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孟繁玲,电话:67792346
人事处
2013年3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