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申请贷款的本科生于9月29日(周二)前登录学校信息门户(my.dhu.edu.cn)进行网上贷款申请。
2、新申请贷款的研究生于9月29日(周日)前填写并递交《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可至资助中心网站下载)至辅导员处。
3、于9月29日之前至辅导员处填写《2015年贷款申请汇总表》
附:
老生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贷款确认函交学院:需提交学校的材料为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联)或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确认函(抬头为东华大学那一联),须写上学号和手机号。提交时间:2015年9月11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