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根据《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东华学〔2014〕3号),结合《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开展2014年度科研经费巡视监督意见书的通知》(国科办财〔2014〕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博士生助研津贴学校部分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由学生处与研究生部核对名单后按月发放。
第三条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按季度发放,每年发放4个季度,学院须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学院按季度收集名单及导师经费卡上交学生处,学生处与研究生部核对名单后发放。导师部分由从导师校外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兼职导师发放的助研津贴,学院可从奖福基金、发展基金中支付。
第四条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必须用校外科研经费支付,不得采用现金支付,导师之间可相互调剂。
第五条凡不能按照标准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将不被列入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
备注:
1.2014年秋以前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博士生助研津贴学校部分为工、理类0.36万元/生/年,管、文类0.48万元/生/年;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为:工、理类不低于0.36万元/生/年,管、文类不低于0.24万元/生/年。
2.2014年秋及以后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博士生助研津贴学校部分为工、理类0.96万元/生/年,管、文类1.08万元/生/年;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为:工、理类不低于0.48万元/生/年,管、文类不低于0.36万元/生/年。
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的说明
因国家科研财务管理新要求,科研处、研究生部、学生处、财务处共同讨论定出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细则,从今年9月起博士生助研津贴将分两部分下发,,详情请见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细则和说明。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放标准
从2014年9月起,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分两部分:学校部分和导师部分。学校部分按月发放,导师部分按季度发放。
分类 | 金额 | 发放规律 | 发放方式 |
老生 | 2014年秋及以后学生 |
学校部分 | 工、理类300元/月;管、文类400元/月 | 工、理类800元/月;管、文类900元/月 | 按月 | 每月初发放当月津贴 |
导师部分 | 工、理类不低于300元/月;管、文类不低于200元/月 | 工、理类不低于400元/月;管、文类不低于300元/月 | 按季度(新生每年9-12月发一次) | 每季度初发放上一季度津贴 |
二、操作流程
每年3、6、9、12月的10日之前,学生处与研究生部核对学籍异动名单后,下发学院,学院于当月20日之前填妥《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确认表》并签章、连同经费卡支出凭单(财务报销联)交学生处,同时电子版发qinzhu@dhu.edu.cn。由学生处协同财务处办理放款事宜。
三、近期发放计划
1.老生:学校部分9-11月的于11月初下发,之后按月下发;导师部分9-12月的于1月初下发,之后按季度下发。
2.新生:学校部分9-12月的于12月初下发,之后按月下发;导师部分9-12月的于1月初下发,之后按季度下发。
科研处 研究生部 学生处 财务处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