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少部分因未按时填写月报导致未能领取相应津贴的学生,本学期补发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
1.条件:已按岗位指导老师要求完成其他所有的工作任务,无懈怠、无敷衍。
2.日期:暂定9月7日至9月21日(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
3.操作方式:信息门户()==>研究生服务==>学生三助补发申请。
4.提出申请后,必须请岗位指导老师审核确认,否则学校和学院有关管理老师无法制作津贴。
二、岗位指导老师审核
1.审核原则:学生已按要求完成其他所有的工作任务,无懈怠、无敷衍。
2.日期:9月28日之前。
3.审核方式: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三助管理==>三助补发岗位老师审核==>查看月报==>操作审核。
特别提示:请岗位指导老师务必及时审核,否则会影响学生领取津贴。
三、学院审核及提交
1.时间:10月16日之前。
2.操作方法:请各学院助教助管工作人员根据月报填写的工作内容、指导教师的意见以及岗位设置等情况核算津贴,将盖学院章的纸质版交行政楼225室陶老师,电子版发qinzhu@dhu.edu.cn。
四、注意事项
1.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申请补发有效,过时无效。
2.《助教助管常见问题解答及三助系统使用说明》发布在研究生部网站的“综合信息”栏或东华大学APP“学工服务”轻应用,师生可自助解答部分问题。
3.研究生如遇疑难问题,各学院的助教助管可咨询学院的负责老师;机关部处的助管可咨询岗位指导老师或qinzhu@dhu.edu.cn(邮件提问时请务必写上学号、姓名,详细描述问题并截图)。
东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