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57号)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请相关学生在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行政楼225办公室。
1、上报材料:
1)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一份
4)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根据财教[2011]538号文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的规定,从今年开始,申请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2、注意事项:
1)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退役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2)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3、附件: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一申请表20170821.xlsx
邮箱:qinzhu@dhu.edu.cn 联系电话:6779236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