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创业热情,鼓励学生投身创业实践,2019年学校继续开展“东华大学尚实创业奖”评审工作,奖励在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申请工作正式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9年7月-9月
二、评审对象:我校在籍在读或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尚创奖设尚实创业先锋奖和尚实创业优秀奖。先锋奖不超过5名,奖励金额为20000元;优秀奖不超过20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
四、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申请人注册公司的时间必须处于本人在籍在读期间或毕业五年之内;
5.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未解除者。
在满足基本条件下,优先奖励以科技成果或各类竞赛获奖项目成功创业的,且须符合如下条件:
1.担任企业法人且为自然人大股东;
2.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申报者须年营业额不少于5万元,毕业五年以内申报者须年营业额不少于20万元;
3.应届毕业生,须与其创业企业签定三方协议(截至当年8月31日)就业;
4.毕业五年以内的创业者,须与其创业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5.满足以上条件的申报者可参评优秀奖,在此基础上获得各类风险投资(含上海大学生科创基金、上海大学生觉群基金等天使投资)的申报者可参评先锋奖,原则上应获得累计不少于30万元资助(须提交投资协议和银行进账单)。
五、申报要求:请申请同学于9月30日之前将盖好章的申请表(见附件一)及相关材料送本人所在学院。学院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于10月19日之前将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联系人:陶老师,67792369@dhu.edu.cn。
七、尚实创业奖申报条件、评审程序详见《东华大学尚实创业奖评审办法》(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东华大学尚实创业奖申请表.docx
附件二: 东华大学尚实创业奖评审办法.docx
东华大学尚实创业奖评审办法.pdf
东华大学学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