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陶俊清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2670

各学院及有关学生: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东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启动本次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评定项目及重要节点

模块

类别

项目

学生网上申请截止

学院网上审核截止

提交学校截止

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91323:59

91923:59

上海市预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

社会奖学金

桑麻、纺织之光

与其它社会奖学金一起操作

9612:00

宝钢

91323:59

91923:59

92512:00

其它

10923:59

101523:59

102112:00

人民(校内)奖学金

东华大学奖学金、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卓越工程师奖学金、锦绣启程奖学金(预科班)

91323:59

91923:59

92512:00

交换生奖学金

10923:59

101523:59

102112:00

荣誉称号

个人荣誉

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91323:59

91923:59

92512:00

校优秀学生干部(网络)

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0923:59

101523:59

102112:00

集体荣誉

学习型寝室

91323:59

91923:59

92512:00

校先进集体

校先进标兵集体

10923:59

101523:59

102112:00

社会奖学金及标兵荣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申请及评定要求

(一)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附件2a,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附件2b《审批表》填写及获奖典型推荐要求详见附件2c

注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社会奖学金

各项社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详见《东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试行)》(附件3a)以及奖学金协议和实施细则(附件3b)。

1、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详见628日邮件通知。

2、宝钢奖学金

1)宝钢奖学金评审表(附件4)上,“申请人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介绍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提交评审表电子版之前,请学院填好“院系综合评价意见”。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院提交的拟获奖学生评审表基础上,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上申报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后,从系统中下载打印《评审表》正式版并返回学院,请学院签名盖章(务必手写签名)。

3)由于评审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相关学院务必严格把关,并准时提交各项材料。

3、其它社会奖学金

1)社会奖学金申请评审表上,使用第一人称填写“申报理由”(需本人签字),使用第三人称填写“主要事迹”(不需本人签字)。内容应如实反映出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活动情况,申请奖学金的目的,以及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评审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学院评定阶段,请按附件5a要求收集恒逸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东华天骥年度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按每个等级30%人数比例提交)、晋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报告册所需材料,并填写确认表(附件5b)。

3)兴泽奖学金、金宝奖学金使用专门表格汇总,详见附件6a、附件6b

(四)人民(校内)奖学金

1、东华大学奖学金、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的评定条件详见《东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试行)》(附件3a)。

2、卓越工程师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附件7

3、锦绣启程奖学金(预科班)评审细则详见附件8

4、交换生奖学金评定要求及汇总表详见附件9a、附件9b

5、人民(校内)奖学金全流程上网,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表。

(五)荣誉称号

1、校优秀学生(干部)、校先进集体、学习型寝室的评选要求详见《东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试行)》(附件3a),其中校先进集体按大二至大四班级总数10%择优评定。校优秀学生干部(网络)评选通知详见附件10

2、校优秀学生标兵和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共48名,本科生、研究生统筹)。其中9名干部标兵定向分配给校先进标兵集体负责人(一般为班长;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并提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审),剩余39个名额分配到学院。获得优秀学生标兵必须已经获得优秀学生称号,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必须已经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定向分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授予条件是: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拢党组织;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助人为乐;

2)主动做好班级工作,班级工作成效显著;

3)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未分专业前按学科大类排名,分专业后按专业排名)(学年内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门)。

3、校先进标兵集体(共9个,本科生6个、研究生3个),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推荐,学校层面组织公平答辩,投票产生,报东华大学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终审。

4、学院应对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资格严格把关,在院内互查互评或交流答辩,并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后,通知相关个人、集体(申请人为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和宿舍(申请人为宿舍长)上网申请:其中,《登记表》上的事迹材料使用第三人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

三、公示要求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奖条件依据流程进行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至少公示3天,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须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班级(年级)、学院公示不得上报学校进行评审。

学院应备份好公示记录。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及时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四、具体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详见628日邮件通知。

(二)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人民(校内)奖学金以及非标兵荣誉

1913日前,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

2919日前,学院完成网上审核,同时收集国家奖学金获奖典型事迹材料、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典型事迹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在线打印(输出为pdf文件打印)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均为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92512:00前,学院将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签章版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名单盖章版扫描件、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国奖市奖典型事迹材料、宝钢奖学金拟获奖学生评审表发swzx@dhu.edu.cn

492712:00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导出并返回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单、宝钢奖学金评审表给学院;学院核对名单;宝钢奖学金相关学院在评审表上请院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与拟获奖学生每人3张两寸彩色免冠近照(照片背面写上学院、班级、姓名)一同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上海市网上预审完成之后,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指导拟获奖学生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院签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校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确定奖励和表彰名单。

(三)其它社会奖学金、交换生奖学金以及标兵荣誉

1109日前,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

21015日前,学院完成网上审核,同时收集恒逸奖学金、天骥奖学金、晋江奖学金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在线打印(输出为pdf文件打印)社会奖学金申请评审表(一式一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102112:00前,学院将社会奖学金申请评审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登记表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兴泽奖学金通讯录、金宝奖学金明细表、交换生奖学金学院评定办法盖章版扫描件汇总表swzx@dhu.edu.cn

41029前,学院将政府社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汇总表签章版(附件11)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政府社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汇总表基金会奖助学金感言回收确认表、恒逸天骥晋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报告册材料发swzx@dhu.edu.cn

5、校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确定奖励和表彰名单。

五、其它说明

1、学院成立院系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专任教师、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名单需在学院公示三天。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学院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审工作。

2、学校实行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制度。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3、今年起,新学工系统尝试从教务系统获取成绩数据,但为了确保准确性,仍请各学院在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日按年级专业保存评优绩点和排名(可通过教务新系统查询转专业前的绩点和排名,方法详见附件12),作为判定依据。如成绩排名因转专业等原因出现错误,可在网上审核时修改。

4、塔里木大学来我校的交换生,其奖学金单列,由塔里木大学负责评定,这部分学生不纳入本次奖学金评审。

5如遇外网无法登录,可在学校机房、教室操作或通过VPN访问。

 

东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92


以上附件均已发至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