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补充日常生活费。
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签约2部分,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未解除的处分;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永久居留身份证以及贷款银行和学校要求的其他各项材料。
申请对象:
1、经学校困难认定,且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1级新生;
2、经学校困难认定,且未办理助学贷款的老生;
3、已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需要提额的老生。
申请流程:
1、学生即日起至10月11日24时,进入http://ehall.dhu.edu.cn ->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新增申请->完善贷款信息保存并提交;
2、学院于10月15日前完成审核。
温馨提示:
1、贷款年限=1,本次只申请本学年的助学贷款;
2、已办理过校园地助学贷款的老生,本次只申请本学年助学贷款的提额部分。
特别提醒:
1、经绿色通道报到且没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记得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2、还未开立中国银行账户的同学请尽快携带身份证至网点开立个人账户,并到学校财务绑定。
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可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新生)、学生证复印件(老生);②东华大学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有学院章);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手写发证机关于复印件上)(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户口本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④中行借记卡正反面复印件(手书姓名和卡号于复印件上);⑤牢记父母身份证号。
东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