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人:李丽  发布时间:2022-05-05   浏览次数:10

为鼓励东华大学在校生、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基层单位就业,我校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文件及学校实施细则,针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以及到上海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简要介绍如下:

类别

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上海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上海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资助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毕业生和入学新生。

就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资助额度

按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资助年限

学制年限

资助方法

入伍后已交学费或已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应交学费按学年进行学费减免。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申请时间

3月、10月

6月第一批、12月第二批

4月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