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施教育资助政策。请相关学生在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至行政楼219于老师,电子版压缩包以“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qinzhu@dhu.edu.cn。
1、上报材料:
(1)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一份
(4)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根据财教[2011]538号文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的规定,从今年开始,申请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2、注意事项:
(1)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退役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2)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3、附件: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
4、本专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时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请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在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具体安排请等待辅导员通知。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67874291
东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