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和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丽  发布时间:2025-06-09   浏览次数:13

根据《关于做好2025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为做好2023毕业生第二次及2024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通过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的2023毕业生和申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并中央审核通过的2024年毕业生

二、政策解读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分3年发放,每年需对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审查。

目前,2023年本科毕业生已连续2年获得补偿代偿金,在职在岗情况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将拨付第3年补偿代偿资金;2024年本科生补偿代偿名单教育部已批复,在职在岗情况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将拨付第2年补偿代偿资金。

三、申报流程

(一)627日前:学生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

本次均需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进行在职在岗确认。

注意:

2023年相关毕业生本次需先注册系统账号,然后在系统的“2025年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2024相关毕业生使用申请时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然后在系统的“2025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二)74前:学院初审

学院需在74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院审核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二)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三)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四)超过2025627日未申报者,将无法补报。

(五)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逐一告知其需要在基层就业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每位满足条件的2023年和2024毕业生知悉此政策。

(六)对于2023年毕业生,学院要引导学生及时注册系统账号,指导帮助学生完成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五、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关注“DHU东小阳”微信公众号

(二)东华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s://web.dhu.edu.cn/dhuzizhu/

(三)联系人:

1)材料初审——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

2)材料复审——学生处老师(021-67874292

六、附件

附件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