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年毕业生国家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及复核的通知
发布人:吴子肖  发布时间:2026-05-20   浏览次数:145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为做好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及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分3年发放,每年需对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审查。

目前,2024毕业生已连续2年获得补偿代偿金,待本次第2次在职在岗情况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将拨付第3年补偿代偿资金;2025年毕业生补偿代偿名单教育部已批复,待本次第1次在职在岗情况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将拨付第2年补偿代偿资金。

已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须在服务期内每年确认在职在岗情况。未满3年服务年限而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将取消补偿代偿资格。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

(一)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6月12日前申请)

1.面向对象: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

2.操作流程: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具体操作见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截止时间:6月12日前完成复核申请。注意:待复核申请通过中央审核后,需尽快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二)2024年、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6月19日前申请)

1.面向对象:通过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的2024年毕业生和申请且中央审核通过的2025年毕业生。

2.操作流程: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2025年毕业生在“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2024年毕业生在“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中,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选项:

在岗:仍在原基层单位正常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在原单位内部调整岗位,仍在符合条件地区工作,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换岗(到新单位就业):已离开原基层单位,但重新就业于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且前后就业时间连续不间断,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离岗:已离开基层单位且不再符合资助条件,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若已离开基层单位且不再符合条件,务必选择“离岗”,否则将导致后续追回已发资金并影响个人征信。

4.截止时间:6月19日前完成

三、申报流程

(一)6月12日、19日前:学生申请

6月12日前,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申请。

6月19日前,2025年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生复核通过的)申请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2024年毕业生申请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二)6月16日、26日前:学院初审

6月16日前,完成2025年毕业生复核申请的院级审核工作批量导出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9室)。

6月26日前,完成2024、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的院级审核工作,无需另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及时填报

请务必尽早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预留校院审核和材料修改时间,逾期未确认将影响后续资金发放。

(二)材料真实

申请人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关注“DHU东小阳”微信公众号

(二)东华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s://web.dhu.edu.cn/dhuzizhu/

(三)联系人:

1.材料初审——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

2.材料复审——学生处吴老师(021-67874292)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附件3.基层就业申请材料模版.pdf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