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

发布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15-12-09浏览次数:111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复试


时间20151211日(本周五)上午9:00

地点东华大学松江校区人民北路29992号学院楼信息学院218

2016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

根据《东华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东华研20157)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2016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如下:

  1. 复试、录取原则

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性。依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1. 报名条件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少于425分;要求报名“申请-考核”人员是非定向考生。

  1. 组织形式

按学科组建不少于五人的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高级专技职务人员组成,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专家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等,考核结论由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负责。

  1. 申请材料综合测评

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外语水平成绩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等材料给出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0分,成绩大于12分者方可来校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1. 综合考核复试基本要求

综合考核复试总分为100。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外语”(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两部分。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外语成绩(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专业外语总分30,综合面试总分70分。

专业综合面试采用答辩形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核:

 ①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0分);

 ②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20分);

 ③现有研究基础、合作精神及科研创新能力(20分);

 ④博士攻读规划(10分)。

  1. 录取原则

总成绩=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复试成绩

学院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导师的招生额度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申请-考核”不予录取,将被自动转为普通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东华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