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公告
关于举办东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王立新  发布时间:2008-04-30   浏览次数:1275

各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增长才干,展示才华,增强竞争意识,并尽快成为学校的教学骨干,从而推动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学校决定在本学期继续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风。

2、年龄不超过35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学期担任本科讲课任务。

3、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上有突出成绩,在学生评教中获优秀成绩并在同行中获得广泛好评。

4、在以往教学竞赛活动中曾获奖的青年教师此次不重复参赛。

二、评选程序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预赛,选拔1-2名优胜者参加全校决赛,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第二阶段为全校决赛。

2、决赛由校专家组分组随机听课,并结合教案、教研论文、学生评教等教学资料提出竞赛评比意见。

3、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竞赛名次。

三、日程安排

1、5月8日,各学院确定推荐参加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候选人员名单并报人事处,同时附参赛教师的有关材料(教学日历、1-8周的教案等)。

2、5月9日至5月15日,教务处、人事处确定参加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人员名单并反馈学院。

3、5月19日至5月30日,校专家组听课,查阅有关材料。

4、6月13日前,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竞赛评比结果。

5、6月16日至6月18日,竞赛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6、6月30日前,公布竞赛结果,获奖代表上示范课。

四、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鼓励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2名。

2、本次决赛获奖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及评选优秀青年教师的重要依据之一。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比赛的宣传动员工作,精心组织预赛,按时选拔推荐出参加学校决赛的选手。

                         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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