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公告
东华大学关于申请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出国的通知
发布人:王立新  发布时间:2007-09-05   浏览次数:1264

各位老师:
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中"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出国正在受理申请,我校教师如申请到外方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公派出国。已在国外教师不能申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出国应在我校工作满二年,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相应要求。
二、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机票形式的国际旅费资助。
三、留学期限
原则上为3个月以上。对于以团组形式派出留学期限可为1个月以上(含1个月),被选派人员以"短期研修生"身份派出。
四、申请方法:
1、填写《东华大学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出国申请表》(见附件),学院审核签字并盖章。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分别为:9月15日至9月30日和12月1日至12日。计划申请的教师请根据出国时间尽早申请。9月15日、12月1日前将申请表交师资科。
2、申请者在获得学校批准后进行网上申请(apply.csc.edu.cn),申请项目名称选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受理机构一栏选择"东华大学"。网上打印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二份交师资科,报名评审费500元/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予以录取。
五、派出方法:
获得以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派出的教师,在获得国外正式邀请函后,学校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出国之前需与学校签订出国协议,出国半年以上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协议、交保证金。

人事处
二○○七年九月五日

附:东华大学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出国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