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公告
东华大学关于申请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人:王立新  发布时间:2006-12-27   浏览次数:1330

各位老师: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7000人。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修订了《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优先资助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同时,为培养一批能够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及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骨干,满足国家中长期发展对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将优化选派结构,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的选派规模。《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上公布。
    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分四大类:全额资助、专项项目、互换奖学金项目及研究生项目。
    其中专项项目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方式有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与学校配套资助、提供国际旅费资助等三种,现在可申请全额资助,与学校配套资助将在下半年份申请,提供国际旅费资助一年申请三次,具体要求见学校该项目通知。
    专项项目中的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将资助100名基础课教师出国进行双语教学研修,我校已有11位教师获该项目资助出国,此项目通知另发。
其他项目申请按留学基金委要求进行。我校教师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应在校工作满一年(即2006年3月31日以前进校)。请详细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07年选拔简章及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注意是否符合年龄要求及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若未达到《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学院优先推荐也可先申请,如被录取,将被安排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现将我校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接受报名时间为即日至2007年1月30日,申请人填写《东华大学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基金申请表》(点这里下载申请表),此表需学院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师资科。
    2、申请者在获得学校批准后在2007年2月25日至3月20日期间进行网上申请(apply.csc.edu.cn),由各地受理机构受理的项目进行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一栏选择"上海市教委"。请仔细填写申请表中每项内容,确定不需修改后再提交、打印。注意打印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左下角应有四位数字的序列号。
    3、2006年3月10日之前将留学网上打印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各一份交师资科,学校将出具单位推荐意见,逾期不予受理。若无职称证书到师资科开职称证明即可。
    4、按照《关于准备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向上海市留学基金申请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交纳报名、评审费,联系体检事宜。
    5、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留学基金申请办或学校师资科:
    市留学基金申请办联系人:王维影,电话:62523142、29518593
    地址:延安西路900号408室(江苏路口)
    学校师资科联系人:柴大萍,电话:67792346

                                                                  人事处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东华大学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基金申请表(单击下载)